一条狗的生命引发人命争议:为何对方被刺伤多次仍进行自卫? |武器|正当防卫|犯罪|狗的一生_网易手机
一条狗的生命引发人命争议:为何对方被刺伤多次仍进行自卫? |武器|正当防卫|犯罪|狗的一生_网易手机
“我的妻子被刺了很多刀,对方怎么会出于自卫呢?”山西长治,一起狗命致人过失杀人案今日立案!死者妻子说:“我们把玻璃打碎了,我应该赔偿,但不会刺死我丈夫吧?这是故意伤害!”这分明是故意伤害! ” 死者的律师也表示愤慨:“这绝对不是正当防卫。对方完全超前于舆论,不顾事实! ”
本次庭审中,控辩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是被告人沉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。检察官认为沉的行为过于防御性。死者监护人律师r详细解释道:“被告人沉某是一名杀猪人,已成为笑口常开的行人,他冲上前去扶他,徒手对被告人拳打脚踢,辩护必须以行为来进行。法律上?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拿的是一把刀,随意刺伤,造成人员伤亡。“当我听到一个人流血倒地时,我看到我手里有一把刀。”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李胜以以下理由为沈某无罪辩护:但对于赵女士来说,被害人的丈夫郭某坚决不同意辩方对特瑞利的辩护,他觉得自己一群人只是打碎了对方家的玻璃,自己的妻子只是争辩,自己却被刺了很多次,对方就失去了生命,被告人的女儿称他们是破门而入的。我的狗值得我的命”和“我现在就杀了你。”我父亲被击中了头部受伤。
此事件引起热议。有网友表示,法律的尊严不是个人的。如果有人未经许可进入私人住宅,则视为携带武器进入。如果房屋被入侵,并且有很多携带武器的敌人,被入侵方有权在自己的房屋内行使自卫权!也有网友表示,如果我按照文章亲自理解的话,就是正当防卫!另一边有九人,其中三人已经坏了武器开始作案,后面还有六人崩溃了。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。在这种情况下,阻止对方继续犯罪并保护其家人应该是首要任务。在这种严峻的紧急情况下,不能指望辩方做出理性分析。 10秒仅说明防守方仅进行了有效防守,而对方犯罪行为终止后,并没有继续使用武力,不存在过度防卫的情况。总而言之,就是自卫。有网友表示,凶手不是人!一个好人怎么能杀狗或杀另一个人呢?必须受到惩罚!死之死!我想说的是,死者身边一共9人。当众人聚集在他家时想做什么?尽管三人手里拿着铁梓进来,但外面依然有六人在观察里面的情况。你私闯别人家,带头闹事。最后被刺死,他想着起诉他报仇,进监狱。但如果他被你包围打死了,你会说什么?而且,沈家人五次报案,可见其无意造成伤害!但是当你去o 别人要求解释,你为什么要打破门锁,打破玻璃?为什么一定要戴铁梓呢?去那里的目的就是闯入私人住宅并将其砸碎! !事实上,此事的主要责任在于郭某的妻子赵女士。从事情发生的那一刻起,他就没有阻止家人好好处理,反而引人闹事。他毁掉了房子,没有打碎玻璃,只是打碎了玻璃来赔偿。正是小小的不耐烦,酿成了大祸。他付钱给妻子,触犯了法律。实在不值得,冲动才是魔鬼!
